產品分類
聯系我們
Q Q:1127812411
電話:0523-87689939
傳真:0523-87689939
手機:13505126579
地址:江蘇省泰興市宣堡工業(yè)集散區(qū)
如何正確使用吊索具
(1)對重大的起重、吊裝項目,必須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,經交底后方準施工。
(2)起重量達到起重機械額定負荷,兩臺以上起重機械抬吊同一物件,起吊精密的、不易吊裝的大件,在復雜場所進行大件吊裝,起重機在高壓輸電線路下方或附近工作,必須辦理安全施工工作票。
(3)起重機械應備有滅火器材,操作室內應鋪設絕緣膠墊,嚴禁積存易燃物。
(4)塔吊等高架起重機,應有可靠的避雷裝置。
(5)起重機工作應有統(tǒng)一的指揮和信號,指揮應用旗和口哨進行,不宜單獨使用對講機指揮聯絡。指揮人員應由有經驗的起重工擔任。
(6)起重機在開動及起吊中的每個動作前,司機均應發(fā)出信號,無關人員應離開作業(yè)區(qū)。起吊重物時,任何人不得站在被起吊的重物或吊臂上。
(7)起重機嚴禁同時進行三個動作。當重物接近額定負荷時,每次只許進行一個動作。懸臂式起重機滿負荷時,嚴禁降低起重臂。
(8)起重機工作完畢或正在工作中突遇停電,應先將控制器恢復到零位,然后切斷電源。
(9)遇有大雪、大霧或雷雨時,不得露天進行起重工作。當場地照明不足時,應停止起重作業(yè)。
(10)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時,應停止露天起重作業(yè)。
(11)起吊大件時,必須綁牢。吊鉤的懸掛點應與吊件的重心在同一鉛垂線上。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,嚴禁在偏位斜吊。落鉤時應防止吊件局部著地引起吊繩偏斜,起重物未固定好嚴禁松鉤。
(12)爆炸品、危險品(壓縮氣瓶、酸、堿、可燃油類等)不得起吊。必須起吊時,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,并經工程師批準后,方可進行。
- 上一篇:吊具的發(fā)展變化剖析
- 下一篇:吊具的注意事項及維護